建立三道防线 辽宁80%的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

金智新闻|2012-09-14| 次阅读

“当时医药费13000多元,但是单位规定个人承担15%,算一下我自己得拿4000多元,后期我就找到了本溪县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我们企业有关部门商量后,把我的医药费全部报销了,而且还给我5000多元补偿。”王伟是辽宁北方曲轴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人,几年前的意外工伤让他与企业有了矛盾,在本溪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协调下,王伟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得到顺利解决

  向王伟这样,通过基层仲裁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的是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第一道防线”。为推动我省劳动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2008年,我省提出基层调解、裁前调解、诉前调解的“三道防线”建设,并在全省推广开来,其中本溪的经验非常典型。

  本溪市现有职工41万人,劳资矛盾和纠纷近年来居高不下。为加大基层调解力度,本溪市把基层调解和裁(仲裁)前调解作为化解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和第二道防线,在国有和集体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外资和民营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各街道、社区依托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市已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826个,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55个,先后聘请的劳动争议调解员3726人。仅工会系统就有调解员1726名,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776件,调解成功率达85%。这是工会组织为广大职工构建起的“第一道防线”。

  作为第三道防线的审前调解在化解劳动纠纷中非常“给力”。为构建以“三道防线”为主的新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本溪市在基层法院成立了由法官和职工陪审员组成的“职工维权合议庭”,规定凡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由“职工维权合议庭“审理。

  “职工维权合议庭”有效地保护了在劳动争议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溪市平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高丽华说,由于职工陪审员与职工生活联系非常密切,更了解目前社会上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这对法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非常重要,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

  为了避免职工当事人“赢了官司,丢了工作”,本溪市开始更多地发挥职工陪审员的审前调解作用。如平山区法院就规定,在审理劳动纠纷案件时,在开庭前由职工陪审员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员代表人民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审判。

  平山区法院副院长李丽形象地描述了职工陪审员进行审前调解的作用:“现在有了职工陪审员,在进行审前调解时的感觉就是"省力"、"借力",结果非常"给力"。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字表明,目前,本溪市有55名职工陪审员,全市各级工会和特邀劳动纠纷案件调解员接受法院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86件,调解成功率84%,职工维权合议庭已受理并审结劳动纠纷争议案件375件,切实化解了矛盾,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当事人息诉服判,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

  本溪市“三道防线”的建立和联动机制的建设,形成了工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合一”的调解模式和工作合力,完成了司法解决纠纷机制与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的对接,把大量的司法程序和仲裁程序浓缩化、简易化、平民化,降低了维权成本,大大加快了劳动争议案的结案速度,同时也防止了许多小的劳动争议发展成大的矛盾、甚至是社会问题。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三道防线”制度已在全省各级工会组织推广实施,再加上我省近几年实施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力的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根源上减少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到2011年年底,全省80%的劳动争议都能在基层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