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加大劳动合同法执法监察力度
金智新闻|2012-09-15|第 次阅读
北京10月28日讯 记者朱磊 “要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依法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议27日下午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邹萍委员提出上述建议。
邹萍委员认为,应加大对基层劳动保障执法机构人员、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充实基层劳动保障执法机构的力量,尤其是要加大人员、经费和必要的设备投入,逐步形成统一领导、事权划分清晰、机构设置科学、人员配置合理的基层劳动保障执法机构的管理体制,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劳动保障执法工作队伍。
与此同时,邹萍委员呼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更好地了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动态情况,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对一些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严惩,以切实保护法律的权威。
金硕仁委员认为, 要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劳动监察队伍,其执法重点是纠正和打击那些违法经营者,如恶意拖欠员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国家或省级规定最低工资标准、随意叫员工加班加点却不支付加班费等。
“加强劳动监察力度是十分必要的,这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和完善健康有序的劳动制度。”金硕仁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