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保护建筑行业农民工权益

金智新闻|2012-09-14| 次阅读

日前,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沈阳恒隆广场项目工地上,参与项目施工的劳务公司之一——沈阳博大金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代表和该公司恒隆广场项目部农民工工会支会主席王美高一起签订了农民工集体合同,于此沈阳市今年的建筑项目集体合同推进工作全面启动。
  沈阳市农民工办主任傅宏宁表示,今年年底前,沈阳市80%以上的在建建筑项目必须签订“1+N”集体合同,以切实保护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权益。
  建筑项目“1+N”集体合同,“1”是指以劳动报酬、安全和生活保障等为内容的综合性集体合同,“N”是以不同工种工资标准、劳动量计算方式和工资支付时限等为内容分别签订的若干“合同附件”。沈阳恒隆广场项目除了一个由项目总包方―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沈阳项目部与项目农民工工会签订的总合同之外,参与项目施工的4个劳务公司还分别与各自所属的共15个班组签订了“合同附件”,涉及5个工种。
  据了解,建筑行业出现的欠薪和劳动纠纷案件,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书面证据,这既不利于农民工,也不利于施工方。签订“1+N”集体合同,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