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委:国企高管薪酬将纳入信息公开范围

金智新闻|2012-09-16| 次阅读

国企高管薪酬问题历来是国企改革中最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民进上海市委提交“规范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建议”的提案,要求建立高管薪酬披露机制,让国企初次收入分配增加“透明度”。近日,上海市国资委在答复时表示,本市正研究如何“增强薪酬分配的透明度”,结合上海市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创造条件将市国资委考核、薪酬总体情况纳入信息公开范围。
  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总体可控
  “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与京津渝深四城市以及部分沿海发达省份国有企业相比较,处于中等水平。”市国资委在答复中表示,市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虽呈逐年递增的态势,但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薪酬增长低于企业效益增长、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
  上海市国资委表示,正研究如何“增强薪酬分配的透明度”,将从三方面研究完善。一是建立从企业、国资监管或委托监管机构、市薪酬分配联席会议到市委市政府的逐级报告制度,向上透明公开。二是强调企业应按照规定将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制度、薪酬水平、补充保险等纳入厂务或司务公开范围,接受职工监督。三是结合上海市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研究进一步创造条件将市国资委考核、薪酬总体情况纳入信息公开范围。
  国企高管实行分类管理
  民进市委建议,国企高管的身份确定和选择机制应该实行“二元管理”。对于经营性国企,实现国企高管选择机制“市场化”;对于少数非竞争性国企,政府主管部门不仅要保留对高管的选择权,更应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上海市国资委表示,该市不断创新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方式,加大市场配置力度,先后进行了数家企业集团总裁、一批企业副总裁以上高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一批企业对高管进行了竞聘上岗。
  “本市国资监管机构正在研究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市国资委表示,在建立健全全覆盖的薪酬管理责任体系的同时,强调根据企业产权结构、领导人员岗位职责和选聘方式,进一步实行分类管理。并明确对市场猎取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标准可由董事会参考人才市场价位,以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
  细化薪酬与业绩挂钩办法
  薪酬与业绩挂钩不是一个简单的增长问题。“国企的政府资源和自然资源取得垄断利润,造成公司业绩溢价,这部分溢价与高管个人的努力没有关系。”民进市委建议,一方面要明确界定高管经营业绩考核内容,使其有章可循。
  另一方面要确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及其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对此,上海市国资委表示,近年来国资委坚持将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薪酬的分配依据,对产业类、科研类企业,实行“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且“薪酬增长的幅度不高于效益增长的幅度”;对政府性投资公司则实行完成业绩目标兑现全部薪酬,未完成目标相应扣减薪酬,薪酬水平相对稳定,不随经济效益浮动。
  上海市国资委表示,下一阶段将继续完善业绩考核办法,主要包括:积极构建国资委(股东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经营层的任期考核评价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对经营班子成员的差异化考核,逐步实行契约管理,加大对经营者的薪酬激励力度,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发挥企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审计部门在业绩考核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