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将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金智新闻|2012-09-14| 次阅读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方案》中提到,建筑领域企业及中小型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是检查的重点,要努力保证节日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要在2011年春节前基本办结。市人社局要求,要落实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企业遵守工资支付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及与农民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防范和严厉打击欠薪逃匿行为,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依法严肃查处恶意欠薪逃匿的业主。有关部门将向公安机关通报企业欠薪逃匿情况,公安机关将及时依法查处企业主欠薪逃匿涉及的违反治安管理及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工资清欠追缴力度,有效处置因欠薪逃匿引发的问题。
  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工资的,及时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本级政府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